☏ 對公共行政價值觀產生認同,並將它內化為自己的,是推動公務員個體盡職盡責、努力工作的基礎性因素。
十七、各機關(構)之政風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 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
(五)請託關說:指當事人或代表其利益之人就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與 否,以書面、口頭或其他方式提出要求,致有違法或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者。
總的來說,行政組織倫理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程式公正。
😍 十一、公務員遇有請託關說時,應於三日內簽報其長官並知會政風機構。 這種公共責任與民主原則結合起來,要求行政機關的目標、價值偏好必須反映人民的意志,並且在行政工作中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
前項所稱無上級機關者,指本院所屬各一級機關。
忠勤誠信:「民無信不立」,人民的信賴是支持行政體系運作的最重要社會資本,以真為本質的誠信乃普世價值,在建構行政倫理體系時,應將誠信視作道德規範的基本原則。
二、本規範用詞,定義如下: (一)公務員:指本府依法令從事公務之人員。
✇ 行政職業道德是指同公共行政職業相聯繫的,用以調整行政領域中人與人之間關係的道德原則和道德規範,其核心在於處理和之間的關係。
行政管理活動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維護公共利益、增進公共利益。
行政組織內部也存在著倫理問題。
作為普通公民,公務員必須像其他人一樣遵守憲法和法律;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公務員更應當成為遵守法律的模範,努力做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這是一種職業責任心和在日常工作中的體現。 三、公務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不得假借職務上之 權力、方法、機會圖本人或第三人不正之利益。 五、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
(七)飲宴應酬:指公務員參加他人邀請之飲宴招待或其他應酬活動。
它是行政倫理在個體層面的體現,規範和制約著的。
(三)公務員間因生育、喬遷、到(離)職異動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結婚、訂婚、 傷病、死亡時所為之餽贈,其市價未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 公務員參加第一項活動,如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籌辦或邀請, 應先簽報其長官核准及知會政風機構登錄後始得前往。 所以,其指涉的內容,大致上為:負責任、守紀律、忠職務等倫理條件的遵守。 2)遵守法律法規。
十一、公務員於視察、調查或執行監督工作之出差、會議時,不得在茶點及執行公務確有必 要之簡便食、宿、交通以外,接受相關機關(構)飲宴或其他應酬活動之招待。
兩方面信任關係的結合,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活動的運行成本,使行政任務得以順利完成。
但飲宴應酬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不在此限: (一)基於公務禮儀確有必要參加。
✆ 4)勤勉負責。
有關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準用「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 」。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 動業務及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但有 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一)屬公務禮儀。
前項第一款退還有困難之財物,政風機構應視受贈財物之性質及價值,提出歸公、付費 收受、轉贈慈善機構或其他適當建議,簽報機關(構)首長核定後執行。
十、公務員遇有第七點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情形,應簽報長官核准並知 會政風機構後始得參加。
(五)請託關說: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 體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 行致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 公共政策的本質在於對和價值進行權威性的分配。 在行政機關履行、推行政務的過程中所建立的一系列程式、規章、條例、辦法等,其目的都應該是為公共權力的授權者服務,而不應成為行政機關或個人謀取私利的手段。 (二)除公務機關基於公務禮儀提供之財物外,應予拒絕或退還。
六、下列情形推定為公務員之受贈財物: (一)以公務員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家屬之名義收受者。
因結婚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Q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係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多少錢? A. 來源於人民的授權,行政機關並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十七、本規範規定應由政風機構處理之事項,如該公務員所屬之機關(構)或學校未設政風 機構者,由兼辦政風業務人員或其首長指定之人員辦理,該首長指定之人員並應轉報 上級政風機構處理。
我國行政職業道德的內容至少包括以下方面: 1)維護。
因而,在資源稀缺的政策情境下,背後所隱藏的倫理選擇就顯得十分重要。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業務、溝通協 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